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可是,作为奖励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理由是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当然,对他说,学习好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被拒绝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德国有很多荒唐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彼尔人缘很好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因为他知道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
